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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不會唱歌的人,卻極愛聽人唱歌,從喉嚨裡把身體深處 -- 是左心室還是哪一顆紅血球裡的細胞核?-- 的一些什麼給掏出來。幾乎是私密到令人臉紅的一些什麼。聲音,沒錯是聲音不是眼睛,不會說謊。
關於我對聲音的執念,這往後可以好好談談。小克萊巴的Tristan und Isolde,據說連寂靜都充滿戲劇張力。就讓我賣個關子,換口氣,反正黎明還在山的那一頭。慢慢來。
第一篇好像得有些紀念意義。這倒說的是。
昨晚,即將歸鄉的T君來了通電話。
”你在倒垃圾嗎?”
”沒啊。”我說。
”那我唱歌給你聽。”
彷彿表演高空鋼索絕技一般,他把這幾天我腦海裡嗡嗡叫個不停的歌重頭到尾唱了一遍。
大概是從高中開始吧。我開始會像韃靼族的卡拉夫王子(當然,你要說是杜蘭朵或布倫希爾德都行)一樣,自己設定一些艱深隱誨的難題,連題目都不清楚的一些啞謎。假如有人能穿透那一層又一層的灰白色細胞迷宮,找到宮殿中央的怪獸,我願意 -- 或者是我幻想我願意 -- 放棄一些什麼,登上船跟隨解謎者航向某個未知之境。第一道謎題我記得很清楚,你必須對我唱出U2的Who's Gonna Ride Your Wild Horses,我想我應該會當場腿軟不支倒地吧。想當然爾,直到距離後青春期多年後的今日,沒有人曾前來敲響銅鑼三聲,宣告勝利。
我說過,那幾乎是私密到令人臉紅的一些什麼。我站在落雨的屋簷下聽他一字一句把最新一道謎題給解開了。在這個絢麗的幻想與日常奇蹟絕跡的年代,有人極盡奢侈地寵貺我對於美好希望的怯懦想像。
有你的,小菊花,不枉咱們知交一場。
這首歌我會仔細摺疊熨燙收納在箱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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