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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一家店裡,店員一抬起頭看見你就把土司放進烤麵包機,杯子放到咖啡機濾出口底下,順手把漢堡肉丟進爐子上。通常我和一家店建立起這種螞蟻社會的共生秩序時,第二天我就會想辦法繞道避開。或許會有些人沉溺於可以和忙著操作虹吸式咖啡壺的老闆談天說地,或是進門一屁股坐下來服務生就送先上一瓶沛綠雅,這種交易以上友誼未滿的親暱環境。我則不然,雖然像 Friends 裡頭那樣一間 Central Perk 也曾讓我心動,只要坐在裡頭你的結拜麻吉就會自動從城市各個角落靠攏 – 我終究還是清醒了,在這座一年四季牆壁隨時都會長出不知名可疑真蕈的發霉城市裡,我連工作完可以一起約晚餐或宵夜的人都沒有,一個大家知道我不在那裡就在往那裡路上的地方有什麼存在的價值。這是一個宛如存在主義般令人萌生自戕念頭的命題啊。

或許有許多店家忙碌了一整天,到了日落向晚時分,心底不禁想起以前那個每天都點一樣東西又不愛哈拉的死胖子到底哪兒去了,他為何從換季後的某一天就不再出現了?有些餐館,像是走在永康街會有一群通常是兩三成群的香港或日本女子詢問位置的鼎泰豐,每次去點湯包、元盅雞湯或豆沙粽是因為美味名不虛傳;有些餐館,像是辦公室對面那間明顯路沖兼剪刀煞的早餐店,每天早上都吃總匯漢堡外加一杯大冰咖啡只是因為人多加上基隆路吳興街口的紅綠燈死命的久久長,要跟各大銀行信用貸款部門的年輕男女搶外帶出菜速度只好把每天的早餐變成制式習慣。這種情景下著實難以啟齒跟對方說明,我每天跟你約會半小時不是因為喜歡你,只是我倆住的地方是同一個方向,一起搭車比較省錢省事。同樣地,望著想必以為自己手藝征服了面前這位中年胖子上班族的年輕小妹,我實在也無法開口說清楚這一切只是因為漢堡麵包不用等而總匯三明治的三片土司烤起來太費時間的緣故。

也因此,我只能選擇當乍然在他人生命中留下一塊不大不小空白的負心漢。某天早晨,前一天半夜被樓上疑似有家暴情況的死小孩蹦蹦跳跳搞得睡眠不足的我,拖著茫然的腳步經過店門口彷彿掛著「爾來了」匾額的早餐店,店裡傳來陣陣黃色人工奶油遇熱發出的化學油脂驀然讓我心驚,於是當下我壓低帽簷,快步走向隔壁的煎餃廣東粥攤。漢人早上還是得吃米食比較飽足啊。何況這攤的妹比較正。不對不對,都不對。恐怕,我心底忖度,是因為我無法正視著某人的眼眸說:「我呢,全然地,已經厭倦你了。」

啊,本來是要寫咖啡店小妹之歌的。Alicia Keys 的 CD 都唱完了,那就留待下一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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